1. 4月1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习近平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
2. 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切实做好国家安全各项工作。要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3. 5月21日,习近平主席主持上海亚信峰会第一阶段会议并作主旨讲话,提出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亚洲安全观,强调创新安全理念,搭建地区安全和合作新架构,努力走出一条共建、共享、共赢的亚洲安全之路。
4. 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抓紧出台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5. 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 11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对外工作要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国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维护国家长治久安。